亲爱的2014届毕业生:
你好!
为了做好离校后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促进学校发展,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未就业的毕业生,请继续关注学校就业创业服务网站(www.nxujob.com),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在该网站上持续发布招聘信息,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欢迎你参加。未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后请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处登记,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支持服务。
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如需参加创业培训或有意向进驻银川iBi育成中心(宝盈娱乐app科技园iBi育成基地)、银川(西夏)大学生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园区孵化创业者,请和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业孵化部姬广老师(13469504179、0951-2062084)联系咨询。你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接受创业所在地公共创业就业服务机构的支持服务。
三、毕业后,你的常用email地址、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和学院原辅导员老师联系予以更改,方便母校和你联系。
四、毕业一年内,母校会对你的学习、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收集你对母校以及用人单位对你和母校的意见和建议,母校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在2015年3-6月份将向教育部申报“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请配合母校辅导员老师做好个人及你所在用人单位等信息的收集工作,如你接到母校、国家统计局调查问卷或电话,请予以配合和支持。
五、离校后,学校锦成职业发展教育平台(http://nxu.jincin.com/)继续为你开放,平台中有许多有价值的视频资料,会对你走向职场,调整心态,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有一定帮助,有空再去听听,一定会有别样的收获,用户名和密码你是记得的。
六、你所持的《报到证》(副本需装入档案之中)是就业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是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和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是用人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给毕业生落户、接收档案以及认定干部身份、评定职称、工龄计算的重要依据。相关政策为:
1.毕业离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将《报到证》开至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管理,档案、户口随同迁转。在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凭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派回原籍的《报到证》原件到光明广场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厅窗口换发新的《报到证》。
2.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出国留学(工作)的毕业生,档案、户口关系一律转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管理。
3.与就业单位只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关系,且合同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应将档案、户口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管理。
4.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办理《报到证》,如确需办理,须在《报到证》备注栏里注明“结业生”字样。
5.毕业离校后,毕业生应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证等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到用人单位或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报到期限在《报到证》上已注明)。学校根据《报到证》指定的毕业生去向,寄送档案,毕业生不得自行携带。
6.改派是指《报到证》已签发,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或在改派期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光明广场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厅窗口办理改派手续。
7.学校不能提供婚姻、党团关系、工龄计算、职称评定等证明材料,不负责为毕业生保管档案及其他关系。
祝福你在新的起点上一帆风顺,万事如意。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