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最大方便各位同学缴纳学费、住宿费,避免携带现金的不安全性,配合学校银行卡代收学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同学们从辅导员处领取“宁夏银行代扣代缴学费业务与转账业务授权委托书”,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二、存款的时间:2008年8月18日前。
三、存款的方式:将学费及住宿费总额存入学生本人的宁夏银行(即原银川市商业银行)的如意借记卡中。(从安全和费用角度考虑,推荐前2种)
1、现金存入 在宁夏银行(原银川市商业银行)33家各任意网点存款或取款,免收手续费。
2、存折电汇 学生在所在地无宁夏银行网点的,家长可先在各国有银行、农信社和邮储银行开立个人储蓄存折,将钱先存入新开存折,再通过电汇将钱汇至宁夏银行的如意借记卡上,费用为电汇:10,000元(含)以下5.00元加手续费0.50元,即5.5元。
3、现金电汇 即直接用现金办理电汇(即未开立当地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当地银行将按5000元以下的汇款按汇款金额1%收取,即3000元收取30元,4000元收取40元,5000元以上,按每笔50元收取,不收取电子汇划费和邮费、电报费。
二○○八年七月四日
宁夏银行新市区支行
附:
1、电汇时填写说明
收款人:XXX (填写学生本人姓名)
收款账号:62242964XXXXXXXXXXX(填写学生本人如意借记卡卡号)
收款行:宁夏银行新市区支行
2、到宁夏银行各网点现金交存(只需携带我行如意借记卡),存款完毕请仔细核对金额、姓名后,再签字确认。
3、宁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6558
宁夏银行新市区支行营业厅电话:0951-2092312 0951-2085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