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统考科目(科目编号第一位为1-4)除农学类化学(农)要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型计算器外,其他统考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招生单位自命题的科目(科目编号第一位为5-8)如准考证上注明要使用计算器的,要向监考人员声明,经检查核实后方可使用。考生所用计算器必须无编程、存贮功能。
3、考生所用计算器由考生自备。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