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人人受益。根据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广垃圾分类办〔2021〕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家庭垃圾分类示范带头作用,强化主动参与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宣传。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主动学习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积极向亲属、朋友、邻居等身边群众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做到主动分、习惯分、准确分,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家庭做好垃圾收集分类。
二、带头践行。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单位、家庭以及公共场所等各类区域率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家庭生活垃圾正确分类投放的教育引导,对家庭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后,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交售到城区内设置的智慧居家馆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就近投放到相应分类收集容器。
三、带头节约。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宗旨,倡导低碳绿色生活理念,尽量减少使用和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塑料袋,从源头上减少家庭生活垃圾的生产量。
四、带头劝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加强与社区、学校、医院、车站等公共机构和场所的协调联动,通过“主题党日”“双报到”、志愿服务等形式,
在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行为习惯的同时,及时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劝导制止垃圾乱丢乱扔、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等行为,切实发挥党员“八小时以外”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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