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7 月7日至7月15 日举行。为给考生提供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加强环境噪声防治,从 7 月 6 日至 7 月15 日,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20时至次日7时,中午12时至14时30分为禁止施工时段)。高考、中考期间,各考点和考生集中住宿点附近建筑工地不得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市城区考点、考生住宿点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三、从 7 月1 日至 7 月 15日,市城区各广场、公园、街道、考点、考生住宿点周边等地段不得开展产生噪声的娱乐活动。
四、商户、摊贩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促销揽客。居民使用音响器材、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它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严格控制音量。
五、高、中考期间,市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市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等部门加大对建设工地、广场、娱乐场所的巡查监管。凡违反噪音管理规定的,将依法查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39-3308553 举报邮箱:34495683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