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实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设置市城区第三批车辆停放严格管理路段及取消部分路段停车泊位。现通告如下。
一、第三批严格管理路段(一)嘉陵片区打铁街、嘉学巷、烟波街、梧桐路、将军路、三树巷、栖凤路北延线、栖凤路、蜀门北路一段、蜀门北路二段(二)东坝片区公园街、天源街、德缘路(三)南河片区敬国路(四)万缘片区剑门路、云台路、翠云路(五)雪峰片区纪红街(六)上西片区则天南路、则天北路、中兴街、朝凤街、龙舟路、望凤街、龙吟街、感孕路、巾帼路、开元路、翠云街(七)河西片区利州西路三段
二、取消停车泊位路段小西街北侧、政府街(小西街口)、广州路(北京路口)、成都路(北京路口和郑州路口)、西安路(北京路口)、育才路(兴安路至利州东路段)、兴安路(育才路至081中学南校区段)、兴安路(莲花路至雪峰路口)、春华路(柳林路口和雪峰路口)、明月路(米仓路口)、米仓路(中国移动处)、胤国路(碧波南庭处)。
三、本通告自2023年2月26日起施行。违反本通告的,城管、交警等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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